《人性污点》的导读

  我在阅读菲力普.罗斯的《人性污点》,小说描述出身在黑人家庭的扣曼,祖先血统有混血,所以他是白皮肤,黑头发。扣曼在学校里成绩出色,得到奖学金,去白人居多的大学就读。读书期间,他爱上一个金发碧眼,东欧移民后代的女孩。两个人感情发展得如火如途时,他领着女友到家做客,与母亲正式会面。扣曼的女友发现他母亲肤色黝黑,立刻改变态度,提出分手。当扣曼交到第二任女友(还是一个白人女孩),关系发展逐步稳定时,他吸取教训,告诉母亲:他对女友隐瞒了是黑人的真实种族身份。扣曼谎称自己是黑发,白皮肤的犹太人。之后,扣曼脱离血缘家庭和亲人,独自一人生活。40多年后,1998,扣曼已是著名大学的英语系的系主任。一天上课点名,两个学生缺席,扣曼幽默地说这两个学生spooky, 他的意思是指幽灵出现,但之后有人指责他种族歧视,因为那两个未来的学生是黑人,spooky有一种俚语意思"黑鬼"。作为出生在黑人家庭的扣曼本可以轻而易举地驳回他人的诬告,只要他肯告诉大家自己其实是一个黑人。事情越闹越大,扣曼最后失去了系主任的职位,甚至工作,从始至终,甚至到死,都没有人知道扣曼不是白人,不是犹太人。

  读完这篇小说后,我会联想起德国小说《朗读者》。《朗读者》的女主人公汉娜,一个不识字的文盲,小心翼翼地保存这个秘密。战后法庭上,她被起诉谋杀犹太人,罪名是汉娜在集中营中主要决定谁生谁死的德国人。如果汉娜肯站出来说自己不识字,就不攻自破地推翻了起诉,会被判无罪或减轻罪名,但汉娜保持缄默,宁愿在监狱服刑一辈子。汉娜认为文盲带来的耻辱大于犯罪的指控。

  两部英语小说陈述手法和以前流行的维多利亚时期小说有所不同。维多利亚时期,小说像哈代的《德伯家的台丝》,简.奥斯丁的《傲慢与偏见》,勃朗特的《简爱》,故事情节围绕描写主人公的"结婚与否"状况为主线发展。从1900年开始,特别是1950年后,英语小说里出现意识流,渐渐地ID( 身份)情节描写代替结婚情节,日益显示出人性的自我矛盾性。

  《人性污点》中,小说的主题是:扣曼是谁?扣曼是复杂的,他不是用简单的一个好坏可以定论的。他聪明,成功,自小受热爱莎士比亚的父亲影响,有极好的文学底子,这是他后来成为英语系教授的根源。扣曼年轻时深刻认识到自己是一群黑羊中的"白羊",他要寻找的是"自我"的定义,而不是"我们"的归类。扣曼在"爱情"的道路上看见当时社会形成的种族歧视,他很现实地屈服了,抛弃了母亲和兄妹,宣称是自己无亲无故的白种犹太人,甚至为掩盖自己有黑人血统的事实,终身未要孩子。扣曼老年时,突然变得毫不在乎自己的名誉,和大学里的一个打扫卫生,不识字,被前夫暴力虐待,34岁的中年女子发生性关系。有朋友劝他放弃这种看似毫无基础的恋爱,他却博然大怒道:"这不是我人生里第一场恋爱,也不是最好的爱情,但它肯定是最后的恋爱,就这一点就足够了。"更有意思的是《人性污点》在书的开始就点明故事发生的历史大环境:20世纪九十年代末,克林顿和莱文斯基丑闻,春药"伟歌"的全面上市和供不应求。

  有深度的小说让人读完以后掩卷冥思,它不是坏人有恶报,好人终成眷属的简单粗俗的结尾,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个例,人性鲜明,人物百态的写真。
  (文/君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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