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好吃苹果,我那时候喜欢把任何东西都放进衣服兜里。钥匙、签字笔、手机和苹果。钥匙放左上兜,签字笔插在右上兜,苹果和手机分居左右,然后双手两边攥着。我知道这样看上去风景并不美,但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,因为那时我挺另类……偶尔不装东西时,兜兜象是刚生过小孩的女人的肚皮,用手反复摩挲都不平。
那年在郑州东区上班,要在火车站转车,20路甫一到,人头如潮水般涌去,我也赶紧往里挤,如同被激流旋进旋涡的稻草。插在双兜的手被左右向前架着,必须抽出,否则有骨折的危险。人流的冲击,竟然是如此可怕,轰轰烈烈抗拒着车的门,和门外边的世界。有的小孩不堪拥挤而啼哭,男人和女人全然不顾,预备了挤上车再安慰他。
在这人臭和车臭中,终于塞进80名乘客,好象诺曼底的法军,终于登上救命的船,依稀看见前方基督在颔首和微笑。双手复插兜中,摸到了苹果,摸到了钥匙,摸到了挤掉笔帽的签字笔,摸不到了那只买了半年的手机。手机不在车上,我是知道的,那几年郑州小偷贼多,他们得手后便挤出人群招摇而去。我便默认这份损失,没有吱声,那时的我很另类。车窗外黑压压一片数不尽的人头,拍打着车门,辱骂着司机,好似一群即将被黑暗恶魔吞噬的羔羊,我竟然有劫后余生的惊喜。
那天又在火车站,我没有坐20路车,只是漫步徜徉,我好似解放者,左手攥着苹果,右手攥着手机,新买的,挺着胸,腆着肚,酒后闲庭信步。上次丢手机事件,给我一个教训,兜太浅了,只能加深,思索半月,只好每边挖一个洞,把他们都放进夹层。夹层通连,有时候左边放个苹果,却从右边掏出,急于接电话时,却摸出一只苹果。于是我的兜里装更多的东西,掂起衣服,如同掂起一件盔甲,或象掂起一床破棉絮。我不想重复太多,我那时挺另类的,这都是事实。
然而,我的确远远看到了一床破棉絮。倚着栏杆,在人行道上,黑色的,棉絮。我确认是棉絮,虽然恍惚中好似一只死雁,在河滩上误食了毒饵。我是河南人,我知道很多老乡精于此道,直到雁群长了记性不敢来俺这儿。街上人来车往,待我走近了仔细瞧。
是一个乞丐。死了,还是活着,这是个问题。街上人来车往,没有人停下脚步,我逼近他,一股臭味扑鼻,黑黑脸庞长长头发分不清男女。
我走在他的身边,感到了阵阵的害怕,他的短裤穿在外面,竟然这么另类!我不止是怕他传染我了,暗暗觉得自己属于易感人群。我该同情他,抑或唾弃他,他的卑微的生命,卑贱的命运,屈辱的角色?他没有珍惜自己,珍惜生命。他没有享到爱,或许因为他没有爱别人。他没有找到乐土,或许他此时才明白什么是乐土。
我为他悲哀,也为自己悲哀。我要改换装束,改变自己的另类。
街上人来车往,我从他面前走过。我从兜里掏出手机,拨打110吗?警察就在附近。又掏出苹果,给他,唯一可与他分享的只有这只当时很廉价的苹果。当时很昂贵的手机属于我或者属于郑州的贼。只有这个了,只有这是你的,你这可鄙的另类。衣服我要回家脱,给你增加我的罪恶。
我匆匆挤上车,汇入这熙熙攘攘的人流。我不再腆胸凸肚,像个急于洗心革面的贼。
(文/自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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